去年全国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任务。去年3月到年底,一场自上而下的机构改革在全国推进,目前已经推进至市县层级。大半年时间里,一些新部门全新登场,迅速进入角色,具体而生动地展现着这场机构改革的目的。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给出的时间表规定:2018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落实到位,省级党政机构改革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这次改革明确提出不搞断崖式人员精简分流这项政策,统筹多种渠道把涉改的每名干部安排好、使用好,富余的干部和人员在工作实践中逐步消化,目的是要让广大体制内干部吃下“定心丸”。
同时,改革会按照有利于改革平稳推进、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干部安享晚年的原则,扎实做好离退休干部归属交接,确保事情有人管、经费有保障、党组织活动不断线、服务水平不降低。
可以预见,本次改革大概率不会出现大批人员辞退下岗的现象,大家的饭碗还是能保住的,但肯定会涉及领导职务调整和人员分流安置的问题。
此次机构改革,是改革开放以后的第八次机构改革,也被专家视为“最有远见和魄力”的一次。此前,国务院分别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2013年进行了七次机构改革,平均5年一次。
为何如此频繁?“因为1982年以来,我国一直处于激烈的经济社会深刻变革之中,每一次改革都是围绕当时需要解决的问题。”曾多次参与过改革外围论证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向新京报记者解释。
2018年开始的新一轮机构改革,同样立足于新的时代背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此轮改革的关键词应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2017年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论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机构改革便是进入新时代的中国,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展开的全面改革。
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党、政府、、政协、司法、群团、社会组织等。在完善党中央机构职能方面,国家监察委员会得以组建,作为中国特色的国家反机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