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平稳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征缴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财政厅视频会议的有关要求,原来由税务部门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征收入库并划拨至财政社保专户的工作流程,从4月1日起改革为由税务部门征收结束并与代理银行完成对账后缴入金库,由税务部门汇总征收明细并通过电子凭证库将每日的征收情况发送到财政部门,再由财政部门开具拨款凭证到人民银行将资金对应划拨到社保专户。
为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明确、划转顺利,楚雄州财政局周密布置、协调税务、人社、人行等部门,多方配合、协同作战,全州统一思想、统一步调,通过“三个加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征缴工作。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州财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直接协调,国库科、社保科和信息科配合负责具体工作,积极与税务、人社、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精心组织,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与税务、人社、人民银行等部门紧密沟通联系,由各部门领导牵头组织召开了2次工作协调会议,对征收及划转的业务流程、数据传递、账户设置、对账方式等进行认真研究,确保征缴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对账、确保资金安全。积极与税务、人社、人民银行对接,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对账工作,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定期将金库收缴的社会保险费进行划转,并做好相关会计核算工作,确保社保资金划转安全、规范。
目前,楚雄州州本级和10县市均已按照要求顺利完成该项改革任务。截至4月底,全州已按照改革后新的征缴工作流程划拨征收入库社会保险费到财政专户4.53亿元。(刘云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