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陈碧霞 8月17日,一申请执行人来到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绣有“公正执法,为民做主”的锦旗交到了执行法官欧阳海林手中,并连声道谢:“我们对案子都已经不抱希望了。谢谢法官还一直坚持,真是太感谢了!”2009年11月25日,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开始立案执行。该案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由于被执行人张某龙在监狱服刑,其父母张某和邓某举家外出打工,逃避执行,无法查找下落。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但仍未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实属“执行不能”情况,法院只得于2010年6月依法裁定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并告知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虽然案件以终结执行程序结案,但是,执行干警仍旧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2018年7月30日,执行干警通过执行查控系统,调查到被执行人邓某在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有存款,便迅速对邓某账号内存款4万余元进行强制划扣,并通过银行留存的电话号码,传唤被执行人张某和邓某到庭,责令他们尽快将余款及执行费履行完毕。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被执行人于2018年8月6日将余款11万元履行完毕,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据悉,该案发生的这十年间,给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家庭造成了巨大心理包袱,双方的积怨日益加深。经过执行法官欧阳海林不断地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讲法理事理,案件不仅成功执结,被执行人还向申请人出具道歉信,使得双方积怨得到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编辑:田清秀